发布人:杭州快速 时间:2019-11-13 15:11:44 < 返回列表
刷脸支付:技术发展带来的安全问题不应消费者买单

发布时间:2019-11-13 15:11:44


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,人脸识别技术获得了突破性进展,成为当下移动支付行业新风口,刷脸支付、刷脸取快递、刷脸安检、刷脸入住酒店……“靠脸走遍天下”正在成为新技术带给人们生活和工作的“新常态”,一个个新的应用场景被开发出来。

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担忧,接连出现的负面新闻——“ZAO”收集用户面部信息、蜂巢照片就能解锁、动物园强制用户“刷脸”等负面的报道更是加深了用户对刷脸支付的担忧。面部信息的获取相比其他密码措施来说更容易被他人获取,一旦人脸信息被泄露或者滥用,就意味着个人合法权益有可能不知不觉地遭受侵害。


既然如此,为了保护隐私和安全,不“刷脸”不就行了吗?


然而,《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》刚刚下发,其中规定“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”,如何真正令行禁止,依然要靠人脸识别。多家游戏厂商已表示,在原有身份证认证的基础上引入人脸识别技术,以加强关于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的监管。

在深圳,去年有超过一万名退休老人通过“刷脸”领取养老金。“百姓少跑腿,数据多跑路”,“刷脸”在多项“互联网+政务”服务中完成着其他技术难以取代的重要工作。在新技术快速推广和使用的过程中,隐私、安全和效率“三选一”,答案并非真能如此简单粗暴,真正有效的方式是找到三者之间平衡的那个点,画下一条“红线”。

这条线当然来自企业自律。腾讯方面曾表示,在支付场景的人脸特征采集,要坚持“用户授权、最小够用”原则,提前告知信息使用的目的和方式,明确获得用户授权同意,避免采集与需求无关的特征,同时坚持“表达意愿、严格确权”原则。


这条线更应该来自监管。目前,各国都在尝试用法律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指引方向。在我国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也已被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。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蔡斐表示,在法律框架下,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大规模使用可以提出“必要性原则”“比例原则”“正当程序原则”,甚至在某些特殊场景下考虑设立禁用“黑名单”制度,用制度的刚性来确保“科技向善”。


刷脸支付的普及还有一段路要走,安全方面的担忧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,但刷脸支付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不可否认的,科技的发展总会推动社会的前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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